含油廢水主要來源于石油、石油化工、鋼鐵、焦化、煤氣發生站、機械加工等工業企業。含油廢水中所含的油類物質,包括石油、石油產品、焦油及其分餾物,以及食用動植物油和脂肪類。除重焦油的比重可達1.1以上外,其余的比重都小于1。
隨著工業的發展,特別是石油化工的發展,含油廢水的排放量與日俱增,同時對環境的污染也日趨嚴重。污染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(1)惡化水質、危害水產資源;
(2)危害人體健康;
(3)污染大氣;
(4)影響農作物生長;
(5)影響自然景觀;
(6)影響潔凈的自然水源。
因此污水排放標準中對石油類污染物有明確的指標限制。含油污水處理裝置應首先考慮回收油類物質,并充分利用經過處理的水資源。含油污水處理裝置方法雖然很多,但都有其局限性,在實際應用中通常是幾種方法聯合分級使用,使出水水質達到排放標準。石油、化工行業中處理含油污水處理裝置流程是先經初步油水分離(如用隔油地),回收浮油或重油,再進行第二步油水分離(氣浮)。